《安全監察主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監察主管作為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具體包括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站長監督駐在礦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規程等,確保各級領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件描述了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參加礦井工程項目、采掘工作面、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等方面的規程、措施審查。該文闡述了參與組織安監部門分析安全動態、事故原因和各生產系統的安全狀況,加強薄弱環節檢查,發現問題并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解決的任務。同時,強調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掌握全礦重大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解決。對于死亡、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追查、分析和處理。文中還提到參加礦安全大檢查和各種安全活動,并積極提出開展安全活動的意見,以及協助站長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制度,堅持專管和群管相結合,搞好安全監察和安全管理。
《安全監察主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及相關行業中的安全監察部門,尤其是那些設有安全監察主管職位的企業。該制度為煤礦企業中的安全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和行為規范,確保他們能夠有效地履行職責,保障礦山作業的安全。這一責任制不僅適用于直接從事煤礦安全管理的人員,也適用于參與礦山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幫助他們理解自身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角色和責任,確保礦山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