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炮員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監炮員必須嚴格遵循爆炸物品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監炮員應對本單位使用爆炸物品情況經常進行檢查和監督,在發現安全隱患后立即采取措施,并在無法自行解決時報告單位領導和保衛部門。此操作規程還強調了與爆破員的密切配合,要求監炮員監督火工材料的合理使用及嚴禁與相關人員私自存或倒賣這些材料,規定剩余材料要由爆破人員下班時即刻退庫。在爆破作業過程中明確責任,爆破前應認真做好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闖入危險區域,保證非相關人員遠離爆破范圍內的環境。在爆破完成后,還需認真查看情況以確認所有區域都是安全后才能撤下警戒設施。對于任何違反相關規定的違規行為監炮員都負有制止義務并要向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迅速通報。
《監炮員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涉及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工程建設行業中的施工企業及相關安全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尤其針對需要對爆炸物品進行管理和實施爆破任務的企業或組織內負責安全監管和防護的專門職位人員來說具有極高的指導價值,如礦山開采、道路建設中的巖土爆破項目等涉及到使用此類物品進行生產操作的企業或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人員也需要依據該操作規程進行規范作業,確保爆破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保障,減少不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