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在停工檢修準備期間,必須成立臨時領導小組,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整個過程以確保符合規定和要求。該制度說明了停工檢修需滿足“五定”原則,即定方案、人員、措施、質量和制度,保障每個環節都有序進行并保證安全標準。文件強調,在物料切斷和易燃物質處理時要遵循工藝和環保的要求;對于盛有可燃物質的設備需按規則清理,經儀器測試合格才能作業。針對吹掃與用火規范、動火操作、使用氣焊的安全間距、以及用電設備和工具的操作提出了細致的要求,并指出必須做好防護和個人裝備檢查工作。此外,在涉及交叉作業、高空作業時要采取嚴格的預防性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對于檢修產生的廢棄物管理也進行了規定,如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正確堆放拆卸物件,不得隨意放置或妨礙交通,所有檢修記錄必須存檔以便查閱。特別地,《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還對機動車輛廠區內行駛和外來施工隊伍執行安全條款做了詳細闡述。
《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生產設施檢維修的所有行業領域,特別是石油化工企業中擁有危險物品儲存與傳輸系統的場所,包括但不局限于煉油廠、化工廠、油庫及類似機構等。文檔中的規范不僅適用于內部工作人員,而且對外部協作施工團隊同樣有效。無論是常規維護還是突發事件搶修任務,相關人員都應該按照此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行動,確保自身和其他人員的生命健康得到最大限度保護的同時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或者安全隱患。它為每一個參與生產的個體都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和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