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易爆品安全規則》講解了如何預防內外壓力差可能引發的爆炸,具體包括詳細檢查真空操作所需的儀器有無裂紋以及不使用帶裂紋的儀器,使用前應檢測容器的真空度并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如用布包好進行查看,確認其具有適當的安全標志與有效的防火手段。文件中提及在使用氣瓶時確保在檢驗周期范圍內,避免使氣瓶遭受沖擊碰撞,禁止以人背、地滾的方式移動氣瓶,豎立存放時需做好固定措施且開啟閥門不能對向人體。此外要求遠離熱源和避免在氣瓶附近進行抽煙等活動,并規定只有裝配有減壓閥門的情況下氣瓶才可被允許使用;對于特殊氣體比如氧氣,還需確保與任何油類物質徹底隔離以免造成風險。該文明確了對于存在潛在危險的藥品應采取謹慎存儲的態度,在實驗環境中只保持少量并存放在合適的條件下,如干燥和陰涼的場所,并強調避免將可能因相互接觸或混合產生不良后果從而造成燃燒或爆炸事故物品共同保存或靠近放置,列明了幾種典型禁忌組合包括濃硫酸和結晶狀高錳酸鉀、氯酸鉀以及硝鹽等不得混用情況,尤其關注含有有機物在內的混合物加熱的安全隱患。還特別指出像乙炔銅干粉這類極端敏感材料的試驗結束處理方法,以及使用特定化學試劑之前必須完成的安全性檢測步驟例如通過對比顏色變化檢測過氧化乙醚的存在性。
《使用易爆品安全規則》適用于涉及使用易燃易爆物質的相關實驗室和工業生產單位,特別是那些處理壓縮氣體(如乙炔銀)、化學試劑(像過氧化氫、濃高氯酸)以及進行需要使用真空調配或加工設備的操作領域。該指南為實驗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質量控制專員提供了全面而具體的規定和建議,有助于建立安全的工作環境,防止因違規或不當操作而導致嚴重事故發生,保障人員健康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