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全面解讀》講解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中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條款及其具體應用。該修正案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顯著增強。文中通過多個實際案例詳細解析了新法的應用,例如2021年1月28日,湖州市南潯區應急管理局在對湖州藍云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多處重大安全隱患,尤其是戊烷罐儲存倉庫未按要求設置可燃氣體監測報警裝置,最終導致企業負責人因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察指令被刑事拘留。另一個案例是2021年3月4日,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公安局偵辦的首例危險作業案,李某因在無資質情況下非法設點為外來車輛加油,被依法刑事拘留。此外,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也對余某某涉嫌以危險作業罪進行刑事拘留,因其在未取得帶儲存設施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儲存大量危險化學品。這些案例均表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危險作業罪”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懲治更加嚴格,不僅包括關閉、破壞監控設備等行為,還包括拒不執行整改命令和擅自從事高風險生產作業活動。
《刑法修正案(十一)全面解讀》適用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企業管理人員、法律從業人員以及所有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該文檔詳細解析了新法的具體條款和應用實例,有助于相關從業人員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法律規定,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防范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