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監測制度》講解了為了正確評價生產環境中塵毒、噪聲等因素對職工健康的危害,并對其進行有效監護以反映安全衛生工作的成效,所制定的一系列規范。該制度明確了適用于全公司所有生產環境中的氯氣、塵毒及噪聲的危害評估與管理要求。針對各部門的職責進行了詳細分配:安全部需承擔起監測點確定以及塵毒、噪聲監測的任務;而各個部門單位則負責對于不符合標準情況實施糾正措施。工作細則方面,在監測點的選定上遵循科學合理性,根據有害物質擴散范圍與工人停留操作地帶進行選取。對于不同性質或者類型的有毒氣體或粉塵在同一位置共存的情形分別做出了細致規定。如存在同一廠房內同種塵毒不必分崗位設立檢測點,但當混合性粉塵出現在同一區域僅設一處粉塵監測;同時明確塵毒噪聲監測點保持穩定并建立相應記錄檔案,并由專人負責特殊情況下(例如動火作業)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結果判定工作。
《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監測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生產制造的企業中,特別是在那些可能會產生諸如氯氣、塵毒及噪聲等有害因素的工作場所。這包括化工廠、機械加工行業以及其他任何可能暴露于上述危害因素之下工人的地方。本規章制度特別有益于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及其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這些規定能夠指導管理層有效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評估工作,并幫助他們了解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真實狀況以便采取及時且適當的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