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高校實驗室中對各類儀器設備的采購、驗收、使用、保養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具體要求。該制度從實驗室國有資產的歸屬和資產管理方式出發,明確了新購儀器設備的驗收流程,并特別提出萬元以上儀器設備需有固定人員定期進行維護和檢查的責任制。對于重大及精密儀器,則進一步規定須配備具備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技術負責人,確保儀器設備的完好性和利用率,同時強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并填寫詳細的使用記錄。在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的情況下,必須及時報告并調查原因,且明確了由于違規操作而導致的問題需使用者承擔責任。另外,制度還涵蓋建立儀器檔案、處理閑置或報廢設備的要求,以及針對管理和維護工作的獎勵和處罰機制。總體來看,這一規章制度為規范實驗室設備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提供了一整套明確而具體的標準和指導。
《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高等教育機構的重點實驗室,特別是如環境與疾病相關基因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的設備管理工作。其內容針對從事實驗工作的教師、研究生以及其他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了全面約束。涉及領域主要包括生物醫學研究、環境科學和其他需高精度測量和復雜分析儀器的科研方向。此文件為相關人員正確執行儀器設備日常操作維護提供了指南,也為高校加強內部管理,尤其是固定資產管理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提供了有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