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培訓管理制度》講解了關于保證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及特殊工種培訓管理的重要規則。該制度指出為滿足企業發展要求和加強特殊工種的專業培訓,規定了一系列嚴格措施。文件強調,在公司內從事涉及電器操作、焊接、鍋爐與水處理工作,車輛駕駛,壓力容器、行車操作以及液氨充裝等特工作業的人員需通過主管部門的培訓并經考試獲取相應的特種作業證書才能進行崗位操作。文件還聲明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或未取得證書的任何人員不能上崗作業,在實習期間也需要確保有持有資格認證的師傅監護下才能工作,確保每一個參與此類型作業的人員都是符合行業安全標準的。獲得特種作業證后,還需在公司的安環處備案以方便追蹤證書時效情況,在證件即將到期時可按時更換以及參加復訓課程。對于打算進入這些高風險工作的新人,則要事先提交培訓申請至相關部門批準,并最終交由上級部門安排專業訓練和資格考試。
《特種作業培訓管理制度》適用于需要執行特定高風險工作的企業環境,例如制造業工廠或者化工企業,這類企業在日常運營過程中會有許多涉及到電力系統維護、機械加工(包含焊工作業)、化學反應裝置操控以及物料搬運等領域的工作任務,都對員工的專業技能和操作資質有著嚴格的規范性要求。此外也涵蓋了所有可能觸及到公共安全隱患的特殊職業領域,包括但不限于運輸物流企業內部駕駛員的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