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規范監視和測量設備(涵蓋安全生產過程監控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監測設備、驗證設備等)管理,確保其在安全性和功能實現方面的準確與可靠。該制度根據多份重要法律法規制定,在總則中指出規范管理的核心在于提高設備的監檢測性能。引用文件中包括安全生產法(2002.06.29)、計量法(1985.09.06)、GB/T28001-2001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及AQ3013-2008規定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管理職責部分闡述動力分廠負責總體控制與具體操作如安裝、校準以及人員培訓等;安全環保處主要監督各環節的安全執行情況;使用單位承擔設備的基礎使用和維護義務,并保持與上級單位的有效匯報關系。在安全管理要求里,明確采購時需結合需求由專業部門共同決定設備選型并從正規渠道購置質量可靠的設備,在入庫前經過嚴格驗收確保產品符合標準。
《監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存在或潛在存在安全風險作業環境的工業企業,特別是涉及化學加工、制造、能源生產和供應等領域的企業。這些行業對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依賴度較高,不僅影響日常生產流程的安全保障和高效運作,更關系到員工的職業健康和整體生產系統的穩定。本制度為上述企業內的管理層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用于合理配置和管理此類設備,同時有助于相關操作和管理人員掌握如何正確處理、維護這些關鍵工具以預防可能引發的事故風險,提升企業的綜合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