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井專業安全生產禁令》講解了鉆井作業中的重要安全規則,詳細列舉十一條禁止性規定及對應的責任追究方式。禁令明確嚴禁員工在井場內進行如吸煙、在崗飲酒或酒后上崗的行為,并指出此類違規將導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嚴肅處理。禁令也對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擅自違章操作起放井架提出嚴厲要求。強調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涵蓋電氣、焊接、起重、司鉆等多個高風險作業種類,并明確無資質上崗也將予以解約處分。文件中提到禁止未經審批擅自鉆開油氣層或者開始試油、試氣作業以確保工程進度合規化管理;禁止違反操作規程實施如用火、進入受限空間等高危作業。針對井控環節,文件強調嚴格按照規定操作和值班制度。同時禁止使用摩擦貓頭轉盤松扣以及配置不合理防噴器的行為并指出了正確的使用標準與設備配備原則。還涉及到鍋爐、高壓閥門以及含硫化氫的油氣井設施等操作規程要求及其嚴重后果處理方式,防止由于機械操作問題帶來的風險事故。此外,為避免觸電傷害的發生,嚴格禁止使用沒有漏電保護功能的電器。考慮到易燃易爆環境中特殊工具的必要性,明令在這些區域內使用符合標準的器材,并嚴禁所有其他形式的違章指揮及其他違規工作行為。
《鉆井專業安全生產禁令》適用于石油與天然氣鉆井行業的各級管理和操作人員。無論是參與實際鉆探工作的前線職工還是負責協調調度的技術人員都應當深入理解該文件的規定內容。通過規范企業內部的操作流程,提高全體員工對安全事故的認識和防范意識。特別地,這一文件對保障從事電氣、焊接、起重作業的特種崗位工人的生命健康有著重要意義。此禁令不僅為井場作業的安全保駕護航,也為整個行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奠定基礎。適用于那些正在籌備項目或已經在執行項目的組織,確保它們始終遵守最嚴格的安全標準,在減少人為因素引起的風險方面發揮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