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泵房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確保燃油系統作為機組啟動及應急燃燒保障時的安全措施。該規定針對油庫區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詳盡要求,包括進出油庫區人員需遵守的嚴格規定:交出火種、不穿鐵釘鞋入內,并執行出入登記制度。文中強調,庫區內照明設備需要符合防火防爆標準,并且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以應對突發情況。為了維持工作環境安全,對油庫區清潔性做出明確規定,避免出現可燃物與障礙物,保持區域整潔無污染,同時不準種植植物以防根系破壞基礎設施或引發其他風險。對于油區和油系統的維護保養有周期性檢查放水記錄及活動油標的要求,并且在特定操作如動火工作前必須辦理工作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方案,主管領導批準后專人監督下實施。此外,在任何情況下禁止使用手機等能產生電磁干擾源的行為發生,防止可能由其引起的爆炸火災事故。當發生火情時,要立刻通知專業救援隊伍的同時展開初步滅火工作。
《燃油泵房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擁有燃油系統的工業企業尤其是那些將燃油作為重要備用能源并依賴此系統的工廠,包括但不限于發電廠、鋼鐵廠、化工廠等對防火防爆安全性有高度要求的企業機構,以及參與上述企業相關業務的所有值班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該規定的制定旨在提高所有相關人員對于消防安全的認識水平,并通過具體的規章條例來規范他們的行為模式,降低潛在風險的發生概率,確保整個生產過程能夠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