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庫管員崗位職責》講解了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經營管理水平而制定的相關制度,明確庫管員的崗位職責,確保民用爆炸器材的安全管理。本制度指出庫管員需要執行出入庫管理制度和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出入庫產品的信息準確無誤。庫管員負責管理庫存產品的賬目記錄,保證各種記錄相符,同時做到及時清理、嚴格按規定擺放物品并日清月結。對于每日的進出工作要提前做好充分準備,并保持庫房清潔和干濕度的監測記錄。對于雷管、炸藥等物品要做到精細核查與合理堆放,對失效過期品堅決不外發。在運輸證件的審核上也應保持嚴格態度,禁止不合規定的混裝運輸情況出現。庫管員還要檢查庫區消防及警報系統的狀態良好性。所有入庫危險品需按照存放時間長短進行管理和分發,避免物品因積壓時間久造成損失,庫內危險品嚴格按照堆放、儲存、保管規程進行操作,同時熟悉爆炸物品相關條例法規,懂得爆炸物品的特性以及防爆知識等。
《民爆物品庫管員崗位職責》適用于從事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與出入庫工作的庫管人員。這一文檔主要面向民爆企業的倉庫管理者,以及涉及該行業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或新進員工用于崗前培訓學習等。這為確保民爆物品在存儲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提供了重要指導依據,保障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能夠依法依規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