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主辦)崗位安全職責》講解了該崗位的主要任務和核心責任,涵蓋了能源介質和設施的規范管理以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該文檔描述了能源主管部門需制定與執行安全技術規程以確保相關設施和系統的正常使用與維護,明確能源系統中安全設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至關重要。同時提及對使用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以保障其在能源操作過程中達到應知應會的標準是該崗位的另一項關鍵職能。此外,在涉及大規模維修或協調時,該崗位還需主導整個能源系統安全工作的協調與實施,包括標識管道、審核及批準各類操作。文檔還提到崗位工作人員需要參與能源系統中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過程,并評估這些危險源控制措施是否足夠可靠。最后強調該崗位對其負責范圍內的各類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尤其因人員違規操作造成的后果。
《能源(主辦)崗位安全職責》適用于能源企業或工業單位中的安全管理人員,特別是在設有復雜能源系統和多種介質應用的企業。例如石油、天然氣、化工以及其他重工業領域中的能源主管或工程師。這一文檔可以作為指導能源崗位人員如何履行自身安全職責的重要參考,同時也適合用于對新進崗位負責人進行入職培訓以及日常管理提升課程。該文件的應用對于加強整體企業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