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例檢暫行規定》講解了為落實安全管理職責而詳細制定的安全檢查規章制度。該文件規定檢查場所涉及貯灌區、緩沖罐、配電室等多個關鍵區域,覆蓋了從硬件設施到工藝操作的整體環境。同時,針對所有設備運行、作業活動以及人員進出等重要環節設立了具體詳細的檢查內容體系,包括各種必要的記錄審核如設備維修維護記錄等,確保管理不留死角。檢查人員配置也做了明確指示,要求由廠方牽頭組建涵蓋各個班組長的團隊來進行監督,以實現檢查的專業性和全面性。此外,《安全例檢暫行規定》明確了紀律考核標準,針對例檢中存在遲到或早退現象將對所在部門實行扣分懲罰措施;對于執行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者也會有相應的處罰,保障例檢工作的嚴肅性與規范性。文件還指出對隱患整改的要求,一旦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通知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且需要對重大事項做進一步上報,防止問題擴大。最終,每次檢查結束后都安排點評和總結環節,以持續改進和完善整個例檢流程。
《安全例檢暫行規定》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及相關領域的企業單位,在涉及液化氣灌裝廠或者其他具有相同規模和性質的操作場所內。尤其適合那些依賴復雜設備群且面臨一定危險系數的行業使用,例如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產車間、天然氣儲運站點等。該規定的條款能夠幫助這些企業建立起一個完善的日常安全監察機制,從而有效地降低潛在的安全風險,保障員工生命健康,保護生產設備和生產流程正常運作,促進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