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講解了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在生產、貯存、操作、運輸等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標題》描述了工作人員應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以及滅火方法的熟知要求,強調了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需符合耐火等級與通風散熱條件,并且規定了貯存量的標準。《標題》提及危險物品應按照其性質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并配備充足消防設備,且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沖突的物品不可混放。此外,庫房等危險場所不得使用明火或帶入火種,電氣設施須滿足防爆需求,工作時禁止穿戴易引發危險的服飾及物件。《標題》明確不能用汽油這類易燃易爆物進行清洗維修活動,并且對于特殊性質危險品,比如怕潮或怕曬的,不應露天放置。《標題》還指出裝卸此類物品應穩當操作,避免產生火花。最后,文件規范了危險物品運輸過程中對專車運送、專人押運以及辦理相應手續的規定,嚴格杜絕將相抵觸的危險物品同車攜帶以及乘坐公共汽車攜帶此類物品的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適用于化工行業、物流運輸業以及涉及使用或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和單位。這些行業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天然氣開采儲存、化工品制造工廠、加油站及相關倉儲設施。本制度旨在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指導各類危險場所防火防爆設施建設標準,以及規范危險品日常管理和應急處置的操作流程,確保所有參與環節都能遵循安全規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