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室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講解了實驗室進行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確保實驗室操作環境的安全可靠。該文檔強調了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法規以及項目部的相應制度,依靠全體成員共同維護安全管理。文件表明沒有通過考核培訓的人員不得從事操作任務,要求全體成員遵循崗位責任和操作規程并且嚴禁酒后檢測或追鬧嬉戲。針對安全設施方面提到應安裝合理的消防設備并定時檢查,在離開前需要關掉電源、水源并且關閉門窗保障安全情況。對于現場取樣和測試,強調了試驗檢測人員做好自我保護措施的重要性,如進入施工地點佩戴安全帽,高處操作攜帶安全帶,水中活動配備救生衣等防護手段。同時規范管理實驗用的有害物品與化學試劑,從領取到廢棄處理都有明確規定,并設有專人負責監督使用。此外還指出了所有儀器需按照規定的程序正確運作,特別是在涉及頻繁水上作業時更應符合相關規定,賦予員工有權拒絕違規指揮的權利以保證合法合規。
《試驗室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適用于各級實驗室的技術人員,特別是那些涉及現場取樣、室內檢測以及其他有潛在危險操作的專業人士。它為建筑行業內的質量檢驗機構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安全行為指導方針,也適用于其他包含相關操作環節的行業,比如化工研究室、醫療化驗科等需要接觸有害物質的地方,為這些領域的安全生產樹立了具體而有效的行動指南。此文件對于確保科研單位的安全運營,預防職業危害有著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