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安全工作規程》講解了電力企業生產區域熱工作中涉及的分類標準、防火規定、操作流程等。規程首先明確指出其適用范圍為電力企業的易燃易爆場所,并排除固定作業區域的應用。它涵蓋了引用的相關規程文件,這些文獻的有效版本構成熱工作業的重要依據,包括建筑設計與工業設備內部操作規范等內容。定義章節則對熱工作業及其特定環境做了清晰界定,指出了該作業是在可能產生火花或者火焰的情況下于特殊危險環境中開展的操作,如噴燈的使用或電鉆運轉。
熱工作業被細分為三個不同級別:一級針對高危險區內的臨時性動火任務;二級覆蓋相對較低危險但不在完全安全條件下執行的工作。而特殊危險級別的作業特別指向正在運作狀態中的易燃物處理設施上的一切熱加工活動。針對各層次熱工作業均制定具體防范條例,強調所有級別前都須申領并辦理熱工作業許可證,并根據具體條件和現場因素實施針對性保護措施。對于高空操作還設有關于下方地表可燃氣體及液體擴散的安全要求;而在盛裝過危險品的設備中進行熱工作業,需要提前清潔與氣體置換,以確保分析合格方可開工。在氧氣設備上的任何切割焊接,嚴格限制氧濃度上限,以保障操作安全性。最后規定,在風力等級較高的情況下必須中斷室外的熱加工項目,除非是因特殊情況需緊急施工,則提升管控強度至高級別,以全面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周圍環境的防護。
《熱工安全工作規程》適用于各類有需求對員工從事熱加工特別是存在燃燒、爆炸風險環節的企業管理,包括火力發電廠以及其他涉及大量燃料消耗與能源轉化生產的部門。它不僅是電力行業中熱工人員的基本行為準則,也是化學工業和其他含有易燃物質存放或傳輸系統的行業安全保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規程為確保企業在上述環境內開展安全合規的經營活動提供了詳盡而嚴格的標準和支持體系,使相關人員能夠在復雜多變且潛在危險重重的環境下順利完成生產維護任務的同時將事故隱患降至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