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員定量管理制度》講解了地面爆炸材料庫的安全管理和存儲標準,詳細規定了庫區的定員和定量管理原則。文件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條款提出,炸藥庫存儲量不得超過 3 噸,雷管存放量不超過 5000 發,并明確要求每種爆炸材料應專庫貯存,避免不同品種混儲造成的安全隱患。為確保倉庫布局合理性,該制度還明確了爆炸材料木架存放規則,例如每格只準放一層材料箱。關于堆放規范,《定員定量管理制度》描述了具體措施:雷管必須放在貨架上,其它爆炸材料應堆于墊木之上。此外,要求通道寬度不少于 1.3m,架(堆)與墻之間距離保持至少 200mm,且雷管箱子上方貨架板間距不小于 40mm,寬度不可超過兩箱寬度總和。對于庫區值班,文件強調日間一名人員、夜間兩名人員值守的規定,以保障庫區二十四小時安全。
《定員定量管理制度》適用于從事爆炸材料倉儲、安全管理以及運輸作業的企業或單位,特別針對煤礦等礦業領域內的炸藥和雷管儲存場所。該制度對礦業企業管理人員、庫區操作工和門衛值守等崗位有實際指導意義,旨在為這些領域的員工提供一套標準化的操作和安全管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