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衛部門安全職責》講解了消防與保衛部門在企業中的具體安全管理職能以及防火相關工作要求。文檔明確指出了該部門負責劇毒品、爆炸品等危險品的保衛管理,以及工廠內部要害崗位、交通、消防等綜合性安全管理工作內容。文檔描述了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教育的任務,同時對專業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日常管理進行了規范,并強調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演習的重要性。文件還規定了編制和修訂企業防火制度的工作任務,并提出確保這些制度得到貫徹執行的監督職責。此外,文檔提及明火作業審批、參與建筑設計防火審核與驗收、消防器材計劃配置以及維護管理等實際操作性要求。對于各類事故的處理,《消防、保衛部門安全職責》明確要組織撲救火災,并負責火災、破壞及其他事故的調查、統計與上報工作,從多個層面保證企業的消防安全與社會穩定。
《消防、保衛部門安全職責》適用于化工廠、制造企業以及其他需要嚴格管理易燃易爆品的行業場所,特別是涉及劇毒物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企業。適用人員包括企業內部的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保衛管理部門人員、安全管理員等相關從業者,同時也可供政府監管部門、第三方安全咨詢機構作為參考資料以評估企業消防與保衛體系的有效性。通過遵循這一指導,上述領域的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制定并執行有效的防火措施與保衛方案,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穩定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