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和驗收的執法檢查要點匯總》講解了施工期、調試期和運行前驗收檢查三個不同階段中涉及的主要檢查要點,全面涵蓋了建設項目在環評批復至正式運行之前的相關要求和規定。《標題》描述了施工期環評檢查中的8個具體方面,包括環評報告審批時效、項目建設要素的一致性、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以及生態敏感區保護要求等內容。《標題》還闡述了調試期檢查包含的20個重點要素,如重大變動報批要求、污染物防治設施建設與運行狀態評估、排污許可申領、環保設施公開信息管理及環境敏感目標保護等內容。最后,對于運行前驗收檢查,在調試期20個要點基礎上增加15項補充核查項目,主要針對檔案資料完整性、建設內容是否批建一致、排污許可證與申報材料一致性及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等內容作出明確指導。
《環評和驗收的執法檢查要點匯總》適用于環境保護領域的執法工作人員以及相關企業單位,特別是涉及建設項目規劃與運營的企業負責人和環境管理人員。該文檔覆蓋行業領域廣泛,主要涉及需要執行環評程序的各類建設工程行業,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水電、火電以及其他產生污染影響的項目領域。其目標使用者是對項目建設全周期有監管需求的專業機構或個人,例如地方生態環境監管部門人員、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編制人及施工單位等,同時為企業提供自查依據,確保符合國家環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