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申購制度》講解了爆炸物品從申購到購買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循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整個申購流程規范化、合法化。該制度明確了在爆炸物品購銷中要遵照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規定行事,避免非法流通和使用帶來的安全隱患;批購階段,以實際用量和倉庫內現存數量為基準來確定所需申報的采購量,以此減少資源浪費及積壓現象,提高使用效率的同時增強安全保障系數;強調對于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火工品申購表必須進行嚴格管理并長久保存以便后續審查,嚴禁任何損毀、遺失或篡改行為,確保證據鏈的完整性與權威性;詳細描述了購買程序,指出只有獲得上級主管單位審核通過后,攜帶公安部門開具的相關審批文件前往縣級公安局獲取運輸證與購買證,完成押運費繳納手續后再到指定物資公司辦理具體提貨事宜;規定每一次爆破材料采購均應依據準確評估后的實際需求嚴格執行限額控制,不得出現超出儲存能力的超額購買情況,杜絕盲目囤積對環境和社會造成的潛在威脅。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申購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行業企業,特別是礦山開采、工程建設等領域的作業單位,在執行日常生產活動中的民爆物品采購時提供指導規范,要求相關從業人員熟知掌握,并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確保民爆物品的購買、運輸、存儲及使用全過程均處于嚴密管控之下,從而降低事故發生風險,維護社會穩定與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