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室工作制度》講解了試驗室在開展各項試驗檢測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管理制度。試驗室需在工區總工、中心試驗室的領導下以及駐地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指導下按相關程序進行工程材料試驗、檢驗和混凝土及路基的試驗檢測任務。此外,《試驗室工作制度》描述了對合同規定的必需儀器設備的配備要求,確保其經過鑒定與認可且始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的重要性。全體工作人員需要具備敬業精神,不斷學習提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務,并明確規定試驗資料必須完整、準確且妥善分類保存,未經許可的試驗報告不得外借。文件還提到正確使用并維護崗位儀器設備的重要性,對于違犯紀律的行為提出批評及處理要求,強調共同維護制度、遵守操作規程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試驗室工作制度》適用于各類工程建設中的試驗室,特別涉及基礎設施建設如公路、橋梁、水利工程等試驗室管理。適用對象包括負責實驗室日常運作的相關人員、參與試驗項目執行的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等。同時也適合所有從事材料檢測和工程質量檢驗領域的從業者參考實施,以保障試驗室工作的規范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