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出庫管理》講解了危險廢物從暫存庫到生產車間或轉運至處置單位的一系列規范操作。該文檔描述了車間一周備料計劃和出庫預處理要求,明確出庫過程需經過化驗中心技術人員確認,并由倉管人員負責填寫出庫單及指定存放地點,同時對直接存儲于處置現場的危險廢物規定必須由安環部負責人確認后才能存放并做好標識。文件還強調,在整理暫存庫時若發現不明或高風險的危廢要立即隔離且技術評估。涉及需要預處理再送至最終處置車間的危險廢物也作了安排,而轉移審批則通過安環部提出申請,并交分管領導審批執行,明確了轉運中各個聯單辦理及流轉的責任人與步驟。在庫存危險廢物轉運中進一步細化各類角色的工作內容及聯單交接細則,對于由處置單位自行運輸情況,則簡化開單但增加門衛檢查程序保證安全性。最后指出通過賬目管理手段確保轉移聯單和出入庫單準確登記與盤存數據的一致性。
《危險廢物出庫管理》適用于各類存在危險廢物處理的企業機構,特別是化工、制藥等行業領域。它可用于指導從事危險廢物管理的相關崗位人員,例如倉儲管理人員、生產車間人員、安環部負責人等。這些行業往往面臨較大的環境和安全壓力,因此嚴格遵循此類管理體系尤為關鍵。該文檔還可作為培訓資料幫助新員工熟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以及實際操作規程,提升整個企業在危廢管理方面的規范化水平,以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