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氣)管道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燃油、氣輸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模式。該規定涵蓋了一般規定,強調了從油(氣)卸料站或輸送管線向生產系統傳輸能源過程中各方主體應具備的合法資質及實施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要求,要求在各環節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法規并推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三同時”。此外,文中還描述了發電企業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落實規章制度、編制培訓計劃以及組織隱患整改等方面;詳細介紹了運行管理流程如試運行前制定具體方案、投產后的調度操作、日常巡檢工作,并對各類油氣介質的特殊處理提出具體措施與標準,比如含硫氣和特定條件下的輸送遵循行業規范。文件中列舉了確保油氣輸送安全所需的各類報警及自動保護系統,并對其維護檢查做出明確指示,指出需要每年進行校驗。針對應急響應方面,明確了預案編制、演練、記錄等內容,規定搶維修作業需符合應急預案要求,并就檢測工作進行了細致安排,例如建立檢測檔案等。
《燃油(氣)管道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使用燃油、天然氣作為主要能源進行生產的發電企業。其覆蓋范圍包含從事油(氣)工程設計、供應及施工的專業機構;涉及到油(氣)管道運行管理的所有部門及相關人員;從事管道建設監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從事定期檢測技術工作的第三方單位;負責安全監督和應急管理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及其他關聯行業領域內參與油(氣)輸送系統規劃建設和運維保障的機構和個人。該規定旨在指導這些單位建立科學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設期、使用運營期、檢修維護期均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從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