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發放、清退制度》講解了在進行爆破作業時,為保障操作安全及合理管理火工品所采取的一系列詳細規定。文檔強調對入庫存放的火藥及時按種類與數量統計,確保信息清晰準確。文件規定只有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爆破員可以領取火藥,同時指出領藥流程,即需要依據工作定量持蓋章后材料清單向火藥庫領藥。庫管需填寫詳細的火工管理記錄,且要求雷管編號明賬有爆破員親筆簽名;明確嚴禁發放任何品質存疑如已經變質的火藥給爆破員。同時規定使用現場需將火藥箱置于警戒線之外以求安全存放;并且嚴格管控剩余未用物品,當天剩余炸藥或雷管必須在同一班次內歸還給火藥倉庫,退還過程同樣需要嚴格審核,并有多人確認簽字以確保存量和安全。
《火藥發放、清退制度》適用于從事爆破行業的專業人員或者團隊組織。其涵蓋范圍不僅面向礦業、建設施工等涉及大型挖掘和破碎工作的企業,還涉及到公安部門針對爆破物的安全監管體系構建以及安全責任意識的強化方面,同時也作為規范火藥管理和爆破員作業的重要準則,在保證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與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提供指導作用。該制度有助于提高各企業內部火工產品流轉環節的操作規范化水平,保障生產環境下的消防安全與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