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氧乙烷存放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保障滅菌操作人員的健康以及防止環氧乙烷在存放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而特別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該制度明確了環氧乙烷作為一種危險化學品,在儲存上的具體要求,涵蓋場所條件、操作規范等方面。它指出貯存處需要保證良好的通風、避光防曬并且將環境溫度控制在40攝氏度以下,并且避免任何火源或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設備的存在。文件進一步強調對環氧乙烷應當專庫保存且其容器密封完好,操作時動作要溫和避免劇烈碰撞振動以確保物質穩定。對于開啟鋼瓶這一過程也規定需緩緩轉動閥門而非快速操作以免藥液突然噴射帶來風險。當面對低溫環境影響物質性質的情況,如在冬季對環氧乙烷進行加熱操作,應先行打開閥門后再緩慢加熱,同時完成用藥后必須先切斷熱源再關閉閥門。還提到了單獨存放和周圍環境的安全性檢查等內容。
《環氧乙烷存放管理制度》適用于醫療機構、制藥企業或其他使用環氧乙烷作為滅菌介質的機構中與滅菌工作相關的人群。這包括那些直接參與環氧乙烷的采購、運輸、儲存及使用的人員,同時也涵蓋了負責生產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的監督者,這些單位內的相關人員須嚴格遵守該制度中的各項要求,以確保操作過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所有涉及此化學品的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與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