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維護員操作規程》講解了監控系統日常管理和維護的具體要求,強調了監測系統的安裝、維護與調試檢修必須由經過技術培訓的專職管理人員進行。規程指出,儀器在搬動、拆卸時要小心謹慎,避免損壞脆弱元件和線路板。遙測儀和斷電儀必須選用礦用防爆型,并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儀器的安裝位置應根據生產布局變化隨時調整,報警值和斷電值分別設定為1%和1.5%。此外,規程詳細說明了儀器的清潔、維護和調試要求,如定期擦拭煤塵、清掃氣室污物、每半年回井進行全面清洗和試運行、每周檢查調整主機穩流源輸出電流等。對于催化元件的更換,規程指出當精度電位器調到頭而主機指示仍低于實際瓦斯含量時,需要更換新的催化元件并進行調試。在儀器修理方面,規程強調專職管理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故障的原因和修理方法,儀器檢修需按廠家提供的原理圖和說明書進行,若無法及時修理,應及時更換并上報相關單位。
《監控維護員操作規程》適用于煤礦及其他有類似監控需求的礦山企業,特別適用于從事監控系統安裝、維護和調試的專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該規程為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規范,有助于提高監控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