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公司設計員安全生產責任》講解了設計人員在工作中需遵循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包括設計過程需要嚴格遵照國家有關燃氣工程設計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地方性文件等規定,確保所有項目設計與現行制度一致。設計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即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和使用,同時準確標注相關安全注意事項,使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達標。為保障項目安全性,鼓勵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手段,并在源頭處將可能產生的危害最小化或消除,追求本質安全。改造類項目必須在滿足資質條件的基礎上展開設計活動,無資質下進行相關操作會由責任人自行承擔一切安全隱患。此外,員工需參與必要的資格認證培訓,并主動提升自己的專業素質以確保設計環節不存在安全隱患導致事故發生,對自身使用的電子設備也應具備相應的安全保障意識。
《設計公司設計員安全生產責任》適用于各類設計公司的工程師和設計師團隊成員。該文件強調的是從事燃氣工程及相關設備設計工作的人員,在工作執行層面所需要履行的基本責任與要求。不僅涵蓋了新建設施還涉及既有設施升級改造的設計規范,對促進燃氣行業中各相關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具有指導意義。它為從業者明確了合法合規作業以及自我保護的標準,保證從設計源頭防范安全風險,保障工作人員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