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區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進入特定區域的安全管理細則。該制度明確了對所有出入站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管控的方法。制度指出入站前車輛與人員必須接受門衛處的安全檢查并得到許可后才能進站,確保無攜帶任何可能引致安全事故物品的流入。對于入站的個體提出特別要求,即必須配備防靜電且無鐵釘的鞋履,嚴禁攜帶火種入庫,進入庫區需通過靜電導出棒以除去身上的靜電荷,像打火機、火柴、傳呼機等電子通訊工具在入站之時交給門衛代為保管。制度強調車輛須配有防火罩以及干粉滅火器,保障一旦出現意外能夠有效自救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外來人士做出嚴格限定禁止登上充裝臺并且不得接觸開關或者調節各類設施閥門,維護設備的正常運行環境。同時,在站內車輛要確保熄火狀態停放避免維修作業及急剎,防止因此帶來的安全隱患。
《站區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石化、燃氣以及其他具有類似存儲或轉運功能的企業站點。這一制度旨在防范火災爆炸等嚴重風險事件發生,主要針對那些涉及可燃物料處理的區域。無論是小型加氣站,還是大規模煉化廠庫房附近,所有需要高度安全管理措施保護生命財產安全的地方都能依照此套制度框架執行相關管理工作。它不僅限定了本企業的操作人員,也包含了來訪檢查人員、貨物配送司機以及其他臨時進出人員等多方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