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化工基礎實驗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條例》講解了化學化工實驗室內各類儀器和藥品的安全管理方法及注意事項。該文檔描述了關于取用儀器和藥品的嚴格登記制度,要求做到消耗按時消賬、外借詳細記賬以保持賬物一致。條例強調藥品在使用前需要確認是否完好,并規定發現異常應及時上報。為了保障物品存放的安全性和有序性,所有儀器藥品必須按類分區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對價格高于千元的儀器實施嚴格的維護記錄和使用卡登記,以確保其使用壽命和安全性。同時條例明確了學生首次進實驗室時應接受防火與安全知識教育的要求。對于學生在實驗過程中發生損壞儀器事件制定了相應的賠償規則。此外還提到工作人員需在下班前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設施無誤后才可離開,并提醒人員熟悉火警報警號碼。
《化學化工基礎實驗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條例》適用于各大院校及科研機構中的化學化工基礎實驗場所。它特別針對負責實驗中心管理的教師、實驗技術人員以及參與實驗的學生群體,旨在規范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行為。無論是從儀器設備管理還是從學生安全意識培養方面,都能為各類化學化工實驗室提供全面系統的指導依據,從而降低實驗室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保障實驗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