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職責》講解了機動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核心責任與任務,從設備安全管理的多個環節入手進行詳細規范。文件涵蓋了對國家和上級部門安全規定的貫徹要求,明確了機電管理員需負責制定修訂各類機械操作制度及標準。文件還規定管理員須對各種設備如電氣儀表、管道、工業建筑等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并確保這些設施符合相應的安全規范和技術標準。文件強調防爆等級的要求以及對不合規家電進入生產區域進行嚴格限制。文件還涉及定期的安全檢查機制的組織與維護,針對安全設施如起重機械、鍋爐等關鍵裝置提出了具體的安全管理標準,并要求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和停用處理,同時還要保障整改措施能夠按期完成并實現預期安全目標。另外,文件提出在設計、制造、改造設備時,應當制定明確的安全措施并對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此外,《機動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職責》規定了機動管理人員要對特殊設備進行嚴格的登記取證,同時保證所有簽訂的施工合同含有必要的安全責任條款,對任何發生的設備事故,要求必須開展調查工作并向相關安全部門準確匯報。
《機動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職責》適用于各類擁有或使用機械設備的企業單位中的機動管理人員。無論是在大型重工業企業、建筑企業、化工生產企業還是輕工業制造商內工作的這類人員都應遵守文中提出的要求。尤其對于涉及到大量高危機械運作,或特種設備頻繁使用的環境,這些規定將提供有效的安全指導原則。該文檔旨在幫助上述行業的管理者明確自身的安全保障職責,以預防因設備問題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并在事故發生時,為正確處置事件提供了指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