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防護器具管理制度》講解了正確使用空氣呼吸器的規范和注意事項。文件指出使用空氣呼吸器時壓力需要達到200bar以上且供閥必須工作正常確保呼吸暢通;當呼吸出現疲倦,可直接操作供需閥獲取更多空氣并需密切關注或留意低壓報警提示;壓力降至5bar須立即離開煤氣區避免危險。此外還說明若發現大視野全面罩存在風聲應檢查并調整頭帶緊度,同時強調使用前務必確認面罩橡膠薄片完整及無呼吸閥粘連現象。為安全考慮要將空氣瓶閥充分開啟,并保持警惕以防止障礙影響瓶閥開關狀態;針對惡劣環境下佩戴設備提出了預防措施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對于空氣呼吸器的再使用同樣要求做好嚴格檢查。
另外,《煤氣防護器具管理制度》描述了一系列針對防護裝置及設備損壞失靈處理的方法:對于受損的安全防護設施與煤氣監測器應及時報修,袖珍式 CO 報警儀在使用上強調按要求由專人負責看管,違規使用者會按照規章制度面臨相應處罰金額。同時明確對違規使用的空氣呼吸器、無故損毀安全設備行為都設定了明確經濟懲罰,確保每位操作者都能夠依照既定規定行動并承擔相應責任從而保障整體安全環境。
《煤氣防護器具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煤氣作業相關的企業與人員,尤其是一線的操作員工、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等群體。對于所有需要進入潛在有毒氣體環境或者參與緊急搶險維修工作的個人來說,該制度提供了詳細的指引標準,有助于提升員工應對危險情境下的自救互救能力,保證其生命財產免受傷害或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