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球罐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講解了石油化工企業液化氣罐區這一關鍵部位存在的現行國家和行業規范對于球罐的安全技術要求不足,如安全設施不完善、工藝配管設計缺乏統一標準等問題,為加強安全管理而制定了此規定。文中明確指出球罐選材時的技術要求及腐蝕介質濃度的嚴格控制標準。針對閥門、法蘭和墊片,強調應選擇高于球罐一個壓力等級的產品,且指明具體選用的類型。規定球罐需要配備兩個能滿足事故狀態下最大釋放量要求的安全閥,并且設置手動切斷閥以備應急。為了提高安全性,對球罐底部接管數目建議最小化,倡導采用國外單管線方案。同時規定需安裝具備現場與遠傳功能的液位計,禁止使用玻璃板液位計。并且提到要實現高液位報警及其聯鎖保護,確保在超液位情況下可自動采取措施。緊急切斷閥必須設置于球罐底部進出口,并關聯高高液位報警進行聯控,保障在緊急狀況下快速關閉物料源。罐區內還應按規定安裝可燃氣檢測報警器,注意安裝細節以滿足規范。針對應急注水處理問題提出增加注水線,并保持獨立性以防止干擾正常運行。對于安全閥釋放的液化氣有明確的排放原則。最后,在球罐切水上堅持便捷安全的原則,避免過度復雜化的配置。
《液化石油氣球罐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適用于石油化工行業中涉及液化石油氣儲存的單位或部門,尤其是負責管理和維護液化氣球罐的工作人員。無論是參與球罐建設、設備選型、日常操作維護的工程技術人員,還是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都需要按照規定執行相應的技術和管理措施,確保液化氣罐區能夠有效防范各類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整個液化石油氣儲運過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