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庫交接班制度》講解了在火藥庫管理中關于交接班的一系列規定與具體要求。文檔闡述了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場且交班人員完成交接后才能離開崗位的重要性,并對無人值守現象進行嚴禁,確保記錄的原始性和完整性。文中明確了交接班的基本原則,即“手拉手、面對面、你不來我不走”的態度,以保障崗位責任無縫銜接。此外,《火藥庫交接班制度》描述了詳細的交接內容,包括上級布置的任務及工作中的各類問題反饋,庫區各類安全設施如技防、犬防、物防、人防、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檢查狀態,涉及火藥等爆破材料的進出庫數量、存量、流動信息核對,以及工具和需保管物品的移交。最后還指出交接雙方需簽字作為法律依據與責任認定基礎。
《火藥庫交接班制度》適用于火藥庫相關管理人員,涵蓋所有負責交接班的操作員工及現場負責人,主要面向民用爆破器材倉儲行業,也可擴展至軍事或特殊危險品倉庫管理領域。其目的在于規范火藥庫管理過程,強化交接環節的安全性,明確職責分工,杜絕安全隱患并保障庫區的連續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