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運轉副隊長在安全生產和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與任務。該文檔闡述了其作為負責人需完成本隊的生產、安全以及其他相關指標。同時,明確了運轉副隊長對運轉設備(如變電所、水泵房等)運行狀況進行管理的重要性,以確保機電設備完好率達到高標準要求。此外,文中提及的維修責任包括記錄檢查、設備驗收及回收工作,也表明事故追查和總結分析是職責之一,并且需要深入檢查各類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確保符合規范。再有,涉及供電、排水管道及通信線路維護的責任說明也體現出副隊長需要兼顧基礎設施的安全保障。若設備因人為因素受到破壞并影響生產,則需承擔主要責任。
《運轉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水利工程或其他依賴電力供應、供水排水及通訊系統的生產運營企業或場所內的管理人員。特別適合擔任類似運轉隊副隊長職位的人員學習和應用,幫助他們清晰了解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權利義務以及所需執行的各項細則。這對于提升隊伍整體安全水平和保證各項設備正常運轉具有實際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