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檢查與評比獎懲制度》講解了礦井機電設備的管理和監督措施,詳細規定了對各單位設備管理工作的考核方法、獎懲規則。礦井內部成立了以機電礦長和專業人員組成的考評小組,針對各工作單位的設備管理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嚴格評估。如果某些單位的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績,則可以獲得表彰甚至現金獎勵;反之,若因疏忽造成管理混亂將受到處罰,這其中包括罰款、整改指令乃至提請司法機關處理等嚴重后果。文件中具體說明了一系列明確且量化的績效標準,如完好率達到 95%以上且通過標準化驗收可給予獎金1000元,低于此標準會處以30到10元不等的人均罰款。對于特定違規行為也設定了對應的處罰力度,包括無證使用設備每臺件罰2元到甩掉保護措施按100至100300元處罰不等。除此之外,《設備檢查與評比獎懲制度》描述了各類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例如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和確保設備間正確布置防止火災風險等,未遵守相關要求者同樣面臨不同程度的懲戒,并對隱瞞事故信息予以嚴肅處理。為了進一步促進安全高效運行,本規章還設置了關于愛護設施、積極維護保養以及避免故障發生的激勵機制。
《設備檢查與評比獎懲制度》適用于礦產資源開采業,尤其是從事機械化生產的煤礦企業或其他類似地下作業環境中擁有大型機電設施的企業。這份文檔能夠指導現場技術人員與管理部門建立更加嚴謹的工作流程,并為各級別員工提供具體的獎勵政策,促使全體員工共同關注和支持設備日常管理工作,提升整體安全生產意識和服務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