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領導下現場抓“三違”制度》講解了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需要深入現場查處“三違”行為的制度要求。該制度強調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將“三違”,即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列為安全生產中必須嚴控的內容。同時規定了車間領導及相關崗位人員每月需到達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的具體次數:車間主任和書記每月5次,車間副主任和技術員同樣每月5次。另外還要求將所發現的“三違”人員詳細登記至機電總廠三違人員登記管理臺賬,并發揮車間安全崗與網員的作用以徹底杜絕車間內的“三違”情況。在隱患查擺工作完成后,檢查人員需于每月月底對數據做出匯總,同時每個季度召開一次針對隱患處理的工作會議,通過系統歸納總結,確保類似隱患問題不再發生。
《車間領導下現場抓“三違”制度》適用于工業生產領域的企業單位,特別是在存在機械化作業或涉及較大安全風險場景下的生產車間部門。這一制度主要針對制造業企業、大型機械設備運營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的車間管理人員。它適用于那些需要頻繁監督和管控現場安全的企業,例如金屬加工車間、裝配流水線和化工裝置區,幫助各企業構建更加規范化和系統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