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的改造和報廢制度》講解了為保障企業生產安全及效益而設定的相關制度細則,涵蓋機械設備從老化到處理的具體過程。總則部分指出對于確屬老、舊且消耗大并危及安全生產又無利用價值設備應報廢,明確了處理原則。關于設備報廢的主要條件中強調了老化、缺乏維修價值及配件等是判斷依據,包括技術性能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還包括根據公司經濟狀況考量設備報廢可行性。同時,文件也列出設備報廢的關鍵依據如國家政策發布的淘汰名單以及設備自身壽命、多次修復仍不滿足生產需要等情況,并提及當修理費用過高達到原值50%或是不符合環保標準時亦應納入考慮報廢之列,此外還規定設備在符合年限且折舊已提足情況下才允許執行報廢,嚴格控制程序。最后對報廢設備的后續管理給出規范,明確禁止私用和重新使用并提出可利用零部件經專業評估后提倡再次使用。
《機械設備的改造和報廢制度》適用于工業制造相關行業領域,特別是擁有大型或眾多機械設備參與生產的制造型企業,涉及機械設備較多的操作型工廠以及涉及到老舊機電設備運營的企業。這些領域的從業者包括機械設備使用單位的一線操作員、負責設備運維的管理人員、企業物資部門以及安全監管部門人員,他們均需依據該制度確保在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以維護安全生產環境,避免因老舊或不達標設備帶來潛在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