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式輸送機司機交接班制度》講解了為確保帶式輸送機的正常、安全運轉,接班人員必須在現場與交班人進行直接交接。交接工作強調時間要求,即接班人員需提前半小時到達現場,為交接工作的有序開展做準備。該制度特別重視信息的傳達和接收,指出交班人要把設備的運行以及維修的具體情況進行說明,包括可能存在問題的地方,確保新上崗的人能及時了解設備的狀態并做好心理預期。交班過程中還強調核對步驟,接班人員在接收前需要檢查并試驗信號及安全保護裝置以保證其有效性,如出現問題可以立即提出。同時制度中也明確了對于特殊狀況下的處理辦法,如發現接班人員存在酒醉或精神狀態不適合操作等情況時應禁止交班行為,并向管理層報告。最終交接手續通過雙方簽名得以正式確認完成。
《帶式輸送機司機交接班制度》適用于使用帶式輸送機設備的企業和單位內的司機崗位。無論是礦山開采運輸煤炭礦物資源,還是物料加工領域利用此設備進行連續性物料輸送,在有帶式輸送機作為生產設備組成部分的企業內部,所有負責此設備駕駛操控的人員都應遵循該制度。此外,在電力傳輸等相關行業里凡是涉及到帶式輸送機操作的情況同樣適用,從而保障各個行業中的作業連續性和安全性,確保工作人員之間能夠順利完成工作對接,避免因交接不善而造成的各種潛在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