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大型施工設備的租賃規定、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和安裝后的啟用驗收檢測規定。為了確保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用的大型機械設備處于良好及安全運轉的狀態,并滿足環境達標的要求,《制度》明確表示,當項目部需租用設備時應申報給公司設備科,設備科負責統籌安排。若公司內部無法提供所需的大型設備,將向外單位尋求租賃服務,同時租賃過程由設備科主導并統一簽訂合同,且所租賃設備會被納入公司的管理體系之內。
對于機械設備使用管理部分,《制度》強調嚴格依據說明書和操作規程操作設備,保證操作者具備相應技能及身體健康,尤其涉及特種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證書方能上機操作,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證工作。非生產時間內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啟動設備。對新購置或改裝設備需要公司設備科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用。針對有單獨操作者以及多人協作使用的機械設備,建立了明確的責任體系,規定設備操作者應遵循機械保養規定,嚴格執行保養規程,保證設備清潔與潤滑。此外,還要求起重機械設備遵守特定使用條件如“十不吊”規則以及惡劣天氣停用規則,確保在復雜環境下機械安全運行,避免事故發生。對于機械設備安裝后的啟用了提出了細致的規定:項目部負責制定詳細的施工計劃并核對相關要素;大型設備啟驗證收須多方參與檢查記錄,中小型設備則由項目團隊自主完成。各類機械設備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所有功能均正常可靠并且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才能啟用,以防范隱患存在,確保施工現場的機械安全使用。在驗收流程中如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必須嚴格追究責任。
《項目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工程建設行業尤其是涉及到建筑施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大量機械設備輔助作業的企業和機構。它為那些頻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包括塔式起重機、升降機等重型裝備開展業務活動的專業施工單位提供了詳細的管理指導方針,也適合一些擁有自有或經常性租賃大量工程車輛和其他工業設備的大規模工業制造企業參照執行。此外,本制度也能成為設備出租商在制定自身的服務標準時參考的重要依據之一。通過對機械設備從租賃采購、投入使用到日常運營乃至拆卸轉移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把控,為從業人員及相關利益者提供了堅實可靠的保障體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