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確保工廠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設施和設備得到有效管理和維護的具體方法和措施。《制度》描述了對所有安全設施與器具必須進行統一的造冊登記并且要由專人負責,以確保管理的專業性和連貫性。定期執行的安全設施及器具檢查、保養以及必要的更換,是保持這些工具在任何時間點均能提供安全保障的基礎。基于生產需要的設施器具投入力度加大,持續提升安全生產的能力,強調與時俱進的重要性。
對于設備,根據其技術狀態將其分為完好或非完好數目并為它們各自確立了具體的審查標準。同時,《制度》提倡五定潤滑管理辦法,包括定時、定質、定點、定量、定人來保證設備運行順暢,并要求操作人員準確記錄工作情況,以便于后期核查。設備若有缺陷時應及時處理或者匯報,不得忽視存在的問題,確保每次修復都有專人監督且采取適當預防步驟,防范隱患擴大化風險。在檢修工作中,無論是人員素質方面(要求持有合格證)、指揮協調層面、作業前期準備亦或是特定環境下如電氣檢修的特殊注意細節(含高危環境內施工),均有詳細的規范指導;針對檢修工作的收尾環節也做出了明確規定,比如安全設備的還原狀態確認及相應的記錄保存等。
《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生產設備及相關安全設施的企業和工廠,涵蓋化工、機械加工、礦山開采等多個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操作員群體。該規定幫助上述單位建立起健全的安全管理流程,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環境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從而保護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通過制定并遵守這套系統化的管理制度,相關企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內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減少潛在的風險源,實現更加安全高效的生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