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企業(yè)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而設置的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從而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時也保護財產和環(huán)境免受損失。文檔詳細描述了適用于公司下屬各車間特種設備管理的要求,并引證了多個法規(guī),例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作為規(guī)范依據。文件明確了各個部門及使用單位的具體職責: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公司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機動部門需完成特種設備從安裝到檢查的各項事宜并指導保養(yǎng)檢查工作;安全部門要監(jiān)督運行和操作,并確保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則需要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做好日常維護記錄和操作監(jiān)管工作。此外,對于鍋爐及其輔機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具體種類的設備,制度還進一步提出了細致的安全技術要求,包括證書齊全度、附件完整度、報警連鎖裝置合理配置、保溫防護狀況等多個方面。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化工廠、制造工廠以及其他可能使用到特種設備(如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的企業(yè)或行業(yè)領域范圍。它主要面向這些場所的設備管理專員、車間安全負責人、特種設備操作人員以及其他涉及特種設備管理和使用的相關人員。通過明確各部門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中的職責,本制度有助于提高企業(yè)內相關人員對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視程度,確保所有涉及人員都能嚴格按照制度進行操作與管理,以達成減少設備事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