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講解了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的具體要求。該辦法旨在加快推進應急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明確重點實驗室作為應急管理科技創新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地位。辦法指出,重點實驗室的主要任務是面向應急管理實戰需求,開展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的基礎理論研究、關鍵技術攻關和先進裝備研發,為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科技支撐。重點實驗室將圍繞應急管理相關領域及前沿技術應用方向進行布局建設,涵蓋基礎性研究、關鍵技術攻關、先進裝備研發和高新技術應用四個方面。辦法還明確了重點實驗室的運行機制,強調“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原則,以及依托單位在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中的主體責任。同時,應急管理部及其科技和信息化司將負責重點實驗室的認定、管理和評估工作。
《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適用于應急管理部下屬各單位、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及部所屬事業單位。該辦法特別適用于那些有意申請或參與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和管理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等單位。這些單位可以通過該辦法了解重點實驗室的申請條件、管理職責和運行機制,從而更好地參與和支持應急管理科技創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