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加油站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所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與規定。制度明確指出在加油站內嚴格禁止吸煙以及采用明火進行照明,且嚴禁上崗人員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等易引燃物品。面對需要動用明火如設備檢修等特殊情況時,該制度表明要由作業部門申請并獲得批準后的動火證,并同時落實可靠的安全防護舉措才能進行相關操作。涉及到日常諸如通過煤氣灶燒水做飯等場景,有明確規定要有專門人員負責管理;同樣地對于以鍋爐取暖,也要求按特定的規定來進行安裝且須配備專人檢查管理,確保各個環節安全無虞。另外針對動火作業的具體范疇作出解釋,在加油站內使用電焊、氣割等容易產生產焰、火花的臨時作業都屬此類,并重申了動火作業辦理手續的強制性。還特別強調了加油站若想開展動火,應當由站長提出申請到上一級部門,并由其指派專責人員實施動火操作。對動火授權有著嚴苛的要求,即動火作業時必須經站長認可方能進行,在加注油料期間則嚴禁動火,旨在從全方位的角度保障加油站內防火的安全。
《加油站安全用火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加油站運營管理的從業人員,尤其是包括但不限于從事加油工作、加油站設備維護與檢修、消防安全監督等方面的專業人士。它對于新建加油站的設計建設參考同樣適用,有助于設計階段融入嚴格的用火安全管理理念,從而保障加油站整個生命周期內的用火安全問題得到有效控制,預防可能出現的嚴重事故,降低經營風險,提高安全管理的質量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