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生產設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企業設備管理安全生產的多項責任要求與規范,明確了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及“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下的機動(設備)系統和檢維修工程的安全領導及管理角色。它從制定制度到實際運行監控進行具體部署,涵蓋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規章制度構建的任務,如負責企業內部設備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設計與實施,并審查子分公司相關規則。其還描述了履行職責防止違規方面的工作,涉及貫徹“三同時”安全設施準則、確保設備按規定負荷運行等,并制止違規行為以維護生產秩序。該內容也對規劃制定環節進行細化說明,提及負責人要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動態、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并審批設備設施大中修安排。此外強調隱患排查治理,通過制定隱患方案、檢查落實來保證安全運行,并調查事故以明確處理結果。最后明確指出組織對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分管生產設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機械制造、石油化工、礦業、能源等具有設備運維需求的高風險行業領域的分管生產設備相關的安全生產負責人。這些領域的管理人員能夠依據文檔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能定位,在業務范圍內嚴格履行相應職責,進而提升設備系統安全性。無論是企業內部長期從業人員還是外派檢修工作人員,都可通過此文檔接受規范化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