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經營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分管經營負責人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承擔的具體安全責任和任務。該文件描述了分管經營負責人的職責內容,涵蓋多個方面。其一,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規章制度,包括企業經營活動中的安全責任制、長遠發展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及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的擬定。其二,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與政策,制止違規經營活動,并提供物資、設備保障,確保安全教育培訓與隱患整改項目順利進行。其三,負責資金支持和物資準備,在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及應急救援物資供應方面承擔重要角色。此外,還強調了其組織或參與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性,明確需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工作,落實資金以保證救援行動的有效性。
《分管經營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特別是分管經營業務且需對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的負責人。該文檔覆蓋行業領域廣泛,無論是制造、建筑還是交通運輸等行業,只要涉及安全生產活動的企業均可參照此職責劃分,指導經營管理層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相關職能。這有助于提升企業整體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