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講解了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指出這是解決應急管理領域突出問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舉措。該意見旨在通過整合優化應急管理系統執法職能,統籌執法資源,強化執法力量,完善執法體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意見強調了堅持黨的領導、優化協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準軍事化管理和統籌規劃推進等工作原則。主要任務包括整合監管執法職責,組建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統一執法;健全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明確不同層級的執法管轄權限,避免多層多頭重復執法;強化市縣兩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職責,形成監管執法合力。
《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適用于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解放軍各大單位和武警部隊、中央軍委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特別是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該意見,推動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有效實施,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