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動力部經理職責》講解了設備動力部經理作為公司設備動力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的崗位要求,具體涉及該崗位所需掌握的專業知識、培訓要求和證書要求。文檔描述了經理需要配合公司領導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領導設備動力部門開展管理工作,制定和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并制止不安全行為與設備使用問題,監督設備進貨驗收與檢修工作等多方面任務。其核心職能還包括排查設備及動力范圍內的隱患、確保設備符合相關規定、審查和監督各種方案的落實情況、推廣新技術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工作。文檔還特別指出設備動力部經理需對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進行嚴格管理和檢驗,并參與編制特定計劃如“雨季四防”、“冬季四防”。同時,《設備動力部經理職責》明確了該崗位的責任追究條件,在出現指揮違章、隱瞞事故等情況時會受到紀律甚至法律制裁,以及在技術檔案管理、決策失誤、檢查遺漏等方面所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設備動力部經理職責》適用于各類工業企業中的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及其負責人,特別是在制造業、加工業以及其他依賴大型機械設備的行業中。它可作為指導這些企業內負責設備動力安全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確保相關人員清晰了解自身在保障生產安全方面的具體權利與義務。該文檔為設備動力管理提供了標準化的工作參考框架,適合所有需要嚴格執行設備和動力系統監管制度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