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運輸事故分析處理制度》講解了針對三違現象必須堅持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和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的三個不放過原則。描述了普通機電事故發生時的具體處理流程,當出現這類情況,需由機電科長統籌組織深入的追查與細致的分析,并且要確保涉事人員出具書面形式的處罰意見書,最終遞交給安監部門保存歸檔。面對具有較大性質的惡性未遂事故,則明確由安監部門召集起責任單位內的相關領導及員工共同參與事故探究與分析工作,在完成后須向上呈報事故詳細分析處理報告至公司高層主要領導。強調對于涉及此事故當事人,在接受相應的經濟懲處之外還要求必須加入到工區或安監部門所安排的安全技術學習中來。同時規定了機電科要周期性執行面向要害崗位工作人員的思想安全教育、勞動組織認知及實操技能等各方面的培訓工作,保證每年開展1 - 2次以上的安全技術專項訓練并由負責相應板塊的技術專家主持。
《機電運輸事故分析處理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到機電設備運營與維護管理的企業以及類似環境下的運輸行業機構。這涵蓋了從電力能源到機械制造,以及其他包含重要運輸環節如地下煤礦、港口物流等領域。該制度為上述領域內的安全監督人員、機電維護工程師、基層操作員等不同層級相關人員提供了一個全面系統的指導框架,旨在有效降低因違規操作等造成安全隱患而發生的事故頻率,保障生產活動順利平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