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檢查試驗制度》講解了各種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與試驗的要求。文檔中明確了對于不符合標準的設備需要及時處理或更換的必要措施。《設備檢查試驗制度》描述了斜井人車防墜器在不同時段需要完成的具體試驗類型,包括每班一次手動落閘、每月一次靜止松繩落閘以及每年一次重載全速脫鉤試驗。還要求每天對低壓開關進行跳閘試驗,做好相應記錄工作。關于斜井專用礦車聯接裝置,《設備檢查試驗制度》強調其應每年接受2倍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并且每旬抽樣檢查的數量規定不少于20臺。文檔也提及電機車制動距離的年度測試要求及不同運輸情況下制動距離的限制數值,即運送物料時不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超過20米。
《設備檢查試驗制度》適用于礦山行業及相關領域的安全管理領域,尤其是涉及各類機械設備運行和安全管理的企業機構。具體適用人員包括負責日常設備維護的電工、技術員、安檢員等,也針對制定相關管理制度的安全管理部門和主管單位。此文件對于確保礦山機械設備安全運轉有著重要意義,可用于規范操作流程,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